抚州市第一中学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汇报
抚州一中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汇报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法治教育工作,提高广大师生法律素质,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营造关心学生健康成长、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我校密切结合学校实际,广泛开展普法教育工作,积极而又稳妥地推进依法治教的进程,把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促进了学校事业健康、协调的发展,为维护平安和谐校园,创造了良好的校园法治育人环境。
现就对此项活动,分六个方面总结如下:
一、明确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五育并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围绕我校教育教学工作中心,积极推进学校法治教育工作,坚持法治教育和法治实践相结合,使全校师生掌握法律知识,树立法治观念,增强学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自觉性,提高法纪素养,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积极营造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环境,切实把学生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成立依法治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抚州市第一中学法治安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校党委书记、校长担任组长,副校长担任副组长,各职能处室及各年级负责人全员参与,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岗位职责,压实管理责任,制订任务清单,理清责任链条,把具体工作落实到具体对象,做到人人有责,各司其职。
3. 突出工作重点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校领导班子成员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严守党的纪律,自觉遵守政治规矩。同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八扬八治”问题清单查摆,组织全体教师学习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规定》。党支部与党员干部签订了《抚州一中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全体教师签定了《抚州市教育“三违”行为公开承诺书》《抚州一中师德师风承诺书》,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和法治教育,提倡做崇高师德的塑造者,增强教师依法从教、廉洁从教的自觉性,引导教师恪守职业道德规范,践行争先创优、不为利所惑,做人民满意的教师。
(二)加强法治安全教育。重点学习宣传《宪法》《刑法》《义务教育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食品卫生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以及禁毒、环境保护、网络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对广大师生进行法律知识、安全知识、自我保护意识等内容的教育,拓宽学生的法律法规知识面,提高自觉遵纪守法的意识,增强学生的自我控制和自我约束能力,达到矫正学生不良行为的目的。
(三)强化德育队伍建设。一方面,在学校内部,针对素质教育和学校德育工作的实际以及法治教育工作相关人员的要求,定期组织有关人员的学习,提高德育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工作水平;一方面,健全兼职法治副校长选聘和履职机制,确保法治副校长工作常态化,每学期邀请法治副校长到学校讲课不少于1次,与之合力营造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
(四)牢固树立良好校风。抓住这次“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的教育契机,开展与学生面对面的教育活动,采取多种有效的措施和形式进行法治教育,从而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预防不良行为的侵蚀,减少学生违纪违法行为,杜绝学生犯罪现象。
4. 具体落实工作内容
(一)筑牢安全防线,共创平安校园
安全工作是立校的生命线,加强安全管理是学校的首要工作。我们始终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教育、群防群治”的原则,建立多主题、多途径、多层次、多角度的立体化安全宣传教育网络,全员共管抓安全,齐心协力排隐患,强化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切实提高了预防、控制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为全体师生构筑一道无形无忧的绿色长城。例如抚州一中邀请六水桥派出所联合举行了“反恐防暴”安全演练,邀请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民法典”法治讲座,邀请江西省十大法治人物刘莹开展“预防校园欺凌”法治讲座,并聘请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温珍奎为我校法治副校长。
(二)家校同心,携手共进
我校非常重视家校合作,成立了家长委员会和家长学校,定期研究教育工作、开展活动,使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步调一致。例如,在每学期期中考试后都会召开家长会,学校请教育专家为家长们举办家教讲座,组织参观教育展览,观看教育专题片,给家长们普法。讲法,家校合作共育“法治少年”。通过定期召开家长会和家访等多种形式与家长联系沟通,加强家庭和学校的联系,使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保持一致,为学生营造良好的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环境,共同培养学生成才。
(三)依法治校——教师篇
教师肩负着培养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合格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任,深入细致地做好法治教育工作是教师不可推卸的职责和义务。全校教职员工须具备较高的基本素质和较强的法律素养,才能胜任培养合格人才的重任。
1.强化教育培训。通过集中学习、辅导讲座、普法测试、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对全体教师进行法律知识的教育培训,增强全体教师依法执教、依法治教的意识和能力,强化学校法治教育力量,全面推进学校法治教育建设,不断提高教师的法治宣传教育能力和水平。
2.占领课堂阵地。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把法治教育纳入教育体系,教师结合教材内容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法治教育,将之渗透到各个学科的教学中。初中阶段在道德与法治课中设置专门教学单元或集中以专册方式实施教学;高中教育阶段在思想政治课设置专门的课程模块,并增加法治教育选修课的课时。
3.规范从教行为。严格按照教育部颁发的《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及“十不准”的相关要求,重点整治以下行为:违规组织、参与有偿补课;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教辅材料、社会保险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歧视、侮辱学生,虐待、伤害学生;与学生发生任何不正当关系,对学生存在猥亵、性骚扰行为。
(四)依法治校——学生篇
学生是学校的主体,学校将通过多样的形式、丰富的活动加强教育引导,激发学生学法、知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从鲜活的案例中吸取教训、明白事理,养成学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好习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1.开展“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2022年我校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了以“弘扬宪法精神,厚植爱国主义情怀”为主题的“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组织学校全部学生(共6000余人)利用学校网络、家庭网络登录“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进行学习,充分利用“在线学习”的教育资源使广大学生深入了解宪法、尊崇宪法,增强法治观念,引导学生形成学法、知法、守法、护法的意识,并在之后开展“宪法小卫士”答题竞赛活动来激发学生们学习的热情、验证学生们学习的效果。全校学生参与率达到100%以上,平均分93.1,两项指标均列全市第一,荣获第七届学宪法,讲宪法活动“最佳组织奖”。
2.排查安全隐患。总务处、安保处组织人员对学校各个处所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用水用电、消防隐患,特别严防管制刀具进入校园,预防校园暴力、校园欺凌现象的发生;每名学生自查身边生活、学习环境中的安全隐患,自查自身习惯上的安全隐患,自查与同学交往中的矛盾等,自查学生中有无上网、逃学、带危险品入校、拉帮结伙、打架斗殴等问题。针对查出的安全隐患,不留死角,彻底消除;对一时难以解决的,制订整改计划和具体措施,限期消除。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暴力和校园欺凌事件,严肃处理实施暴力、欺凌的学生。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3.整肃校园风气。在校园中倡导优良校风、优良学风,让正气压倒歪风,让法治意识在学生中入脑入心。引导学生遵纪守法,不打架斗殴,不携带管制刀具;引导学生言行文明,不赌博,不喝酒,不吸烟,不早恋,不说脏话,不吃零食,不乱扔、乱倒垃圾,不违规携带手机进入校园;引导学生尊重教师,热爱学习,不逃课、不旷课,不无故缺交作业;引导学生注重仪表,不染发、不烫发、不化妆,不穿着奇装异服,不佩戴金银饰品。
4.开展多种其他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治教育宣传活动,让学生接受一次思想上的大洗礼,强化学生的法治意识,增强学生的法治观念,为学生的幸福人生奠定基础。
①写一封致家长的信。
通过《致家长的一封信》的形式向家长宣传法律知识,引导家长教育学生学法守法,主动协助学校做好学生的法治教育工作。
②开设广播法治专栏。
在校广播站开设“法治讲坛”,每日一播,向学生宣传有关《宪法》《刑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结合典型的青少年犯罪案例,对学生进行广泛宣传教育,营造法治教育的浓厚氛围。
③制作法治专栏。
以发生在青少年学生身边的案例、与青少年学生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等为主要内容,对青少年学生进行直观、生动的法治教育。
④举办法治讲座。
邀请抚州市人民检察院刘莹姐姐工作室、公检法的部门以及大学教授给全校师生作法治专题讲座,用鲜活的案例、严峻的现实教育青少年学生,以前车为鉴,勿重蹈覆辙。
⑤观看法治宣传教育片。
通过网络视频、电影等途径,组织学生观看法治教育专题片,既要让学生在专题片的教育中增长法律知识,又要让学生从典型案例中吸取教训,收获感悟,增强自控自制能力。
⑥办主题黑板报。
办好以“增强法治观念,提高法律素质”为主题的黑板报,结合学生特点,通过实例,做到生动活泼、切实有效,使学生牢固树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意识,增强法治观念,成为遵纪守法的合格人才。
⑦开好主题班会。
召开以“议案例 学法律 明事理 守法纪”、“预防校园欺凌”等为主题的班会,使广大学生从案例中学习法律知识,吸取教训,明白事理,养成学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好习惯。
近年来,在学校领导班子的领导下,在全体班主任及教师的团结协作、共同努力下成绩显著,2020年11月抚州一中被评为第二届全国文明校园, 2021年11月政教处报送的《传承红色薪火 陶铸红色魂魄 培育红色新人——基于红色文化的抚州市第一中学德育工作方案》德育工作案例入选教育部《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一校一案”典型案例,抚州市唯一!2023年1月抚州一中被评为全省首批“红色基因传承示范校”培育创建试点学校,2023年2月我校荣获第七届全市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最佳组织奖”,2023年4月抚州一中被评为2022年度江西省平安校园,2023年4月抚州一中被评为第三批江西省普通高中特色学校。广大师生员工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大大增强,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水平明显提高,学校的各项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的法治轨道,为学校事业健康、快速、协调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增强了广大师生员工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提高了依法办事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自觉性。
全校师生按学校的统一安排部署,每个环节认真落实,全体教师应自觉学法知法,充分挖掘教材内容,寓法治教育于教学中;学校在整个活动过程要加强指导和检查、督促及考核,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避免形式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