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抚州市第一中学

百年名校 抚州一中

抚州一中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工作方案

 

抚州一中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工作方案

 

2023年7月,学校党委成立抚州一中师生就餐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后勤服务中心、资源管理处、财务处、办公室、学生处、安保处等处室相关人员和纪检、物业为成员,负责师生就餐问题整改工作。

2024年9月,食堂整改完成后将正式营业,日后我校食品安全严格落实校长负责制,成立食品安全专项领导小组,切实保障师生用餐安全、监督学校食堂账目,做到公开透明、师生放心。

抚州一中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长:吴建才

副组长:章燕、饶宇、刘勇、杨超、李登峰

陪餐督察成员:黄建华、查本治、姜伟、谢允根、葛祥、余霞

    日常检查成员:邹献琼、任飞燕、冯雪燕、乐倩怡、陈志华、吴静超、汪家敏

总体目标:确保食堂工作安全、有序、高效地运行,为师生提供优质的餐饮服务。通过落实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管理机制和制度、财务管理监督和陪餐制度等措施的实施,不断提升食堂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具体职责:

一、部署并落实安全管理工作

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对照有关法律和规章,落实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督与检查,统筹协调各部门、各年级相关工作,确保食堂安全管理整体有序推进。

二、健全管理机制和制度

    审核制定校园餐饮安全政策和相关制度,并监督乙方严格对照执行,为食堂安全管理工作提供政策保障和制度支持。

三、安全工作监督和检查

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人员对食堂的食品安全和卫生状况进行检查,包括食品采购、储存、加工、烹饪、配送等各个环节,确保食品无过期、无变质、无污染,确保食堂符合卫生标准,检查结果及时向学校主要领导汇报,协助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乙方落实整改措施。

四、严格财务管理与监督

   根据合同条款按时结算营业额,乙方开具的食堂专用银行账户密码,由甲乙方财务人员双控,确保食堂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五、落实陪餐监督机制

加强食堂食品安全监督,领导小组严格执行陪餐有关制度,确保陪餐工作落到实处,同时收集师生对食堂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及时反馈给乙方,促进食堂工作的持续改进。

 

 

 

                                     抚州一中

2024年7月

 

附件一

 

 抚州一中食堂陪餐督察人员安排表

 

星期

陪餐(督查)

值日人员

带班

领导

备注

黄建华

吴建才

  1、陪餐人员根据学校餐点时间,应提前半小时到食堂巡检卫生及检查是否有冷食类、生食类等高风险食品;陪餐;

2、负责对所使用饭菜外观、口味、质量、外观等认真进行评价,并填好陪餐记录表及做好照片记录留存;

3、查看意见本,督促食堂整改。听取师生意见。

4、陪餐人员因故不能陪餐的,应当及时向当日带班领导报告并指定其他相关责任人陪餐做好相关工作。

查本治

  

 

  

谢允根

  

 

 

余霞

李登峰

汪家敏

 

说明:工作用表见附件二

 

附件二

抚州一中相关负责人陪餐记录表

 

菜品直观评价

 

环境卫生评价

 

服务工作评价

 

就餐秩序评价

 

备注

外观

口味

质量

早餐

 

 

 

粗加工制作区

 

个人卫生

 

 

 

烹饪区

 

午餐

 

 

 

备餐区

 

服务态度

 

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区

 

晚餐

 

 

 

就餐区

 

操作程序

 

餐厨垃圾处理

 

 

 

学生反映的意见建议

陪餐人员发现的问题

陪餐人员的整改意见建议

陪餐人员签名

 

 

 

陪餐日期                    

 

 

附件三

 

抚州一中食品安全督察人员安排表

 

星期

值日人员

备注

邹献琼

1.检查食品采购、清洗消毒、储存、加工、销售等环节的操作规范得到有效执行。

2.对食堂的环境卫生进行检查,包括厨房、餐厅、仓库等区域的清洁状况。

3.监督餐具的清洗、消毒和存放是否符合卫生要求。

4.检查工作人员是否抽烟、戴口罩、垃圾桶盖、工作人员工作时接打电话、着装等5.-监督食品加工过程中的操作流程,如食品的清洗、切割、烹饪温度和时间等。

6. 检查生熟食品分开处理和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7. 监督食品留样工作的执行,检查留样食品的记录

 

任飞燕

乐倩怡

冯雪燕

吴静超

陈志华

汪家敏

 

 

说明:工作用表见附件四

 

附件四

学校食堂餐具、食品抽查、环境卫生查情况

            

   

 

   

厨房内墙壁、天花板、门窗是否有涂层脱落或破损

食品存放场所环境是否整洁

防蝇、防鼠、防尘设施是否有效

废弃物处理是否符合要求

       

加工用设施、设备工具是否清洁

食品热加工中心温度是否大于70℃

10℃-60℃存放的食物,烹调后至食用前存放时间是否未超过2小时;存放时间超过2小时的,食用前是否充分加热

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容器、工具是否明显区分,存放场所是否分开、不混用

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存放是否存在交叉污染

蔬菜是否进行农药测试

是否有食品留样记录

专间操作是否符合要求

  

使用前是否经有效清洗消毒

清洗消毒水池是否与其他用途水池混用

消毒后餐具是否贮存在清洁专用保洁柜内

      

从业人员操作时是否穿戴清洁工作衣帽,专间

操作人员是否规范佩戴口罩

从业人员操作前及接触不洁物品后是否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是否洗手、消毒

从业人员操作时是否有从事与食品加工无关的行为

从业人员是否留长指甲或涂指甲油、戴戒指

健康

管理

从业人员是否有取得有效健康培训证明而上岗操作

从业人员是否有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

食品采购

是否索取销售发票,批量采购是否索取卫生许可证、卫生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食品及原料是否符合食品卫生要求

   

库房存放食品是否离地隔墙

冷冻、冷藏设施是否能正常运转,贮存温度是否符合要求

食品贮存是否存在生熟混放

食品或原料是否与有毒有害物品物品存放在同一场所

违禁食品

是否生产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是否生产经营腐败变质食品

是否生产经营其他违禁食品

工作人员抽烟

垃圾桶未盖

操作人员接打电话

是否发现老鼠、蟑螂

甲方食品安全员:                  

乙方食品安全总监:

 

 

创建时间:2024-08-30 0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