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一中校服管理工作方案(2024—2025学年)
抚州一中校服管理工作方案
(2024—2025学年)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规范校服管理采购流程等群众关切的管理问题,确保校服质量与安全,让校服选择权真正回归学生和家长,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抚州一中校服管理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建校服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吴建才 党委副书记、校长
副组长:章 燕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饶 宇 党委委员、工会主席、后勤主任
刘 勇 党委委员、资源管理处主任
杨 超 校长助理、财务处主任
李登峰 校长助理、国际交流中心主任
下设专项工作组:由学校管理人员、家长委员会代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与社会代表多方参与的校服管理工作小组,负责管理、采购、监督等工作。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饶 宇 校党委委员、工会主席、后勤主任
副组长:周金明 高一年级主任兼科研处负责人
肖 剑 实验年级主任兼初一年级主任
元云曦 办公室副主任
葛 祥 后勤中心副主任
徐智海 后勤中心副主任
监督员:朱日财 纪委委员
成 员:高一年级干事、初一年级干事、后勤服务中心相关人员、办公室人员、家长委员会代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和社会代表
二、征集家长采购意向
将学校会议决策的校服管理工作向所有新生家长征求意见,征得80%以上(含)家长同意后方可进入管理采购环节。家长表决结果要及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备并向家长、社会公开。
三、校服费用收付
校服费用的收付按江西省教育收费管理政策有关规定执行。学校不得违规截留、挪用、挤占校服费用,不得委托家长委员会代收校服费用,并应及时公开校服费用收支情况。
四、校服检查验收及监督
学校要按照《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质检总局第178号令)规定,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和记录制度。要按照合同约定,通过批量发货前随机抽样或日常零星购买抽样的方式,重点查验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质量检验报告原件及成衣质量标识,每个批次和样式的校服各抽取2套(件)留样封存,作为必要时送检的样本。质量检测报告需向家长、社会公布。
5. 评估和总结
选购结束后,工作小组应进行评估和总结,对不足的地方加以分析,以备下一次改进。学校应将各环节相关资料(如会议纪要、选购资料、检验报告、验收报告、投诉处理等)存档备查,并向市教体局主管部门报备活动总结,主动接受相关部门监督。
江西省抚州市第一中学
2024年9月